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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05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目前正值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量增加,火灾等安全事故诱因增多,是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和预防事故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绷紧安全责任这根弦,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要求,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到实处,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二、集中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积极开展消防法规知识、防灭火常识、常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疏散、灭火演练。要结合省内外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教育师生员工,特别要增加一些让师生员工亲自操作、亲自体验的内容和项目,教育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师生自救和逃生能力。

三、着力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漏洞,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火灾多发场所和部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保卫部(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等部门要认真对学生宿舍、实验室、办公区、家属区等重要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强化重点时段的监管,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督促完成整改。

四、扎实推进各项预防措施落实

1. 全校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用电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2. 各单位要加强对用电、用气及火源的管理,经常检查电源开关、插座等。严禁师生在学生宿舍、室验室等场所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3.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保护措施,坚决杜绝在活动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而造成安全事故。

4.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过期、损坏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维修。

5. 子弟学校及家长要教育中小学生严禁在野外生火、燃放鞭炮和花炮等。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对火险和事故隐患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整改,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各项安全规定造成火和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湘 潭 大 学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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