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办通〔2015〕44号
关于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及课程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今年上半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推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及课程系列培训(见附件1)。根据教育部、中宣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统一使用工作,现就我省高校教师参加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组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5号)精神,积极组织相关课程及教材的全体任课教师参加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课”。我厅将适时对各校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及教师全员培训情况进行督查。
2.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的安排,我省教师参加培训的地点设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253号湘域中央2栋31楼。培训人数超过10人的院校可申请在校内开设分会场,同时免费对全校其他教师开放。各校请务必于3月26日前将各课程参训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419065253@qq.com)。
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彭玮婧;电话:0731-84764849。
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长沙市分中心联系人:伍洁;电话:0731-84313946、15388953550。
附件:1.关于实施2015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及课程
培训的通知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及课程培
训参训教师信息表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